為切實提升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促進出租汽車行業規范運營,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徐州市運管處對2016年全年違章投訴計分滿(含)10分的出租車輛實行限期退出客運場站等窗口地區經營的管理方式,并進一步明確了窗口區域的劃定,出租車退出窗口地區營運的具體情形以及后續管理措施。
對清理出來的2016年計分滿10分以上的出租車共計171輛,并根據具體違規情形,做出限期3個月至一年不等的退出要求。市運管處要求車輛所屬公司負責人逐一對當事駕駛員進行約談,告知其違法違規內容及扣分依據,并通知其限期退出窗口營運。同時做好駕駛員教育工作,提醒駕駛員規范經營,文明服務,并且利用科技手段監控違規車輛限制其進入窗口地區。
對于窗口地區范圍進一步明確為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等公共場所。同時規定,限制期間無違章、無投訴、表現較好的,限制期滿后經責任人遞交申請,相關部門審核后方可恢復窗口地區的運營。限制期間如繼續出現違章案件、有責投訴案件的,繼續順延退出窗口地區專用候客區域經營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