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稅務總局新公布稅收違法案件795件。其中偷稅案件245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案件502件。” 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巡視員李國成今日在一季度稅收新聞通報會上表示。
據了解,近年來,稅務部門大力推行稅收違法“黑名單”和聯合懲戒制度,有效震懾涉稅違法行為,提高稅法遵從度。
李國成稱,一方面2016年聯合懲戒范圍、參與單位實現“雙擴圍”,聯合懲戒措施由18項增加到28項,聯合懲戒部門由21個增加到34個;另一方面,今年一季度各相關部門聯合懲戒力度持續加大。
據介紹,按照修訂后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規定,一旦登上“黑名單”將多方面受限,比如出國出境、就任職務、申請政府用地、政府采購等。一季度,公安部門已辦理阻止欠稅人出境邊控信息928人次,實際阻止出境64人次;1716名“黑名單”當事人被工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限制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及經理職務;1954戶“黑名單”當事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實際申請未獲批準企業共6家;另外有2062戶“黑名單”當事人在政府采購中受限,其中52戶企業3年內被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不僅如此,“黑名單”上當事人的有關經濟行為也會受到嚴重影響。第一季度共有2126戶“黑名單”當事人無法正常進行融資授信,其中寧波6家銀行削減23戶“黑名單”當事人授信額度約8000萬元;此外,還有1719戶經營行為受到證券監督管理部門限制。
隨著聯合懲戒范圍和力度持續加大,越來越多的納稅人意識到涉稅失信的嚴重性,在被“黑名單”曝光后“知錯立改”。截至2017年3月,共有799戶黑名單當事企業在主動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合計52.25億元后,得以從“黑名單”公告欄中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