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文化市場經營秩序,推動文化市場經營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徐州文化市場信用監管機制,2018年3月22日,徐州市文廣新局印發了《徐州市文化市場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徐文廣新通〔2018〕26號),對文化市場監管對象進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
《徐州市文化市場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信用評價包括動態信用評分和年度信用等級。年度信用等級設為四個級別,分別為A級(守信)、B級(基本守信)、C級(失信)、D級(嚴重失信)。對連續2年年度信用等級均為A級的,列入“文化市場誠信紅名單”,對連續2年年度信用等級均為D級的列入“文化市場黑名單”。
根據信用等級評價結果,對守信主體給予項目資金扶持、招投標采購等優先優惠政策,對失信主體加強監管頻次,對列入黑名單的取消表彰獎勵、政策試點、政策性資金及項目扶持等資格。
同時,評價結果將共享至徐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在全市范圍內進行聯合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