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社部《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規﹝2017﹞16號)及省委辦公廳、省政府印發《關于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辦發﹝2017﹞8號)精神,為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泉山區人社局進一步健全欠薪企業黑名單管理及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按照有關規定,將拖欠工資“黑名單”信息通過部門門戶網站、“信用泉山”網站、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予以公示。將拖欠工資“黑名單”信息納入當地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由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