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信用體系也稱國家信用管理體系或國家信用體系。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社會信用體系是以相對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為基礎;以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為核心;以信用服務市場的培育和形成為動力;以信用服務行業主體競爭力的不斷提高為支撐;以政府強有力的監管體系作保障的國家社會治理機制。它的核心作用在于,記錄社會主體信用狀況,揭示社會主體信用優劣,警示社會主體信用風險,并整合全社會力量褒揚誠信,懲戒失信??梢猿浞终{動市場自身的力量凈化環境,降低發展成本,降低發展風險,弘揚誠信文化。
一、社會信用體系的功能
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是信用發揮作用的前提,它保證授信人和受信人之間遵循一定的規則達成交易,保證經濟運行的公平和效率。功能有三種:
1.社會信用體系具有記憶功能,能夠保存失信者的紀錄;
2.社會信用體系具有揭示功能,能夠揚善懲惡,提高經濟效率;
3.社會信用體系具有預警功能,能對失信行為進行防范。
二、社會信用體系的組成
一個完整的信用體系是由一系列必不可少的部分或要素構成。這些部分或要素相互分工,相互協作,共同守護市場經濟的信用圣地,促進社會信用體系的完善和發展,制約和懲罰失信行為,從而保障社會秩序和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
縱向看,社會信用體系能夠正常運轉,必須包括信用管理行業和信用法律體系。信用管理機構和信用法律體系有機結合,維護社會信用體系的正常運轉。
信用管理行業是社會信用體系的"硬件",它擁有覆蓋市場參與主體的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訓練有素的信用管理人員,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各種信用信息產品和服務。
廣義的信用管理行業包括以下幾個分支:企業資信調查、消費者個人信用調查、資產調查和評估、市場調查、資信評級、商帳追收、信用保險、國際保理、信用管理咨詢、電話查證票據。
信用法律體系
信用法律法規是社會信用體系的"軟件",它為信用管理行業的商業行為提供"游戲規則"。
橫向看,社會信用體系包括公共信用體系、企業信用體系和個人信用體系。三者共同作用,構成了完整的社會信用體系。
公共信用體系就是政府信用體系。從社會信用體系的全局來看,公共信用體系是影響社會全局的信用體系。建立公眾對政府的信任是建立企業和個人信用的前提條件。公共信用體系的作用在于規范政府的行政行為和經濟行為,避免政府朝令夕改、倒債等失信行為,提高政府行政和司法的公信力。
企業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主體,所以企業信用體系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信用體系的作用在于約束企業的失信行為,督促企業在市場上進行公平競爭。企業信用體系的關鍵環節是企業信用數據庫,它動態地記錄了企業在經濟交往中的信用信息。
個人是社會的基本單位,也是信用的提供者和接受者,因此個人信用體系也是社會信用體系的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從某種意義上說,個人信用體系也是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它至少從兩個方面對社會信用體系發揮作用:首先,它為授信者的個人授信提供信用信息;其次,它彌補了公共信用體系和企業信用體系的疏漏。個人信用體系的關鍵環節是個人信用數據庫,數據庫的信息采集與營運模式和企業數據庫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個人信用信息采集和查詢受到更多的法律保護。
三、《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
2014年6月14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綱要》提出,下一步,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將按照“一套組織體系、兩個頂層設計、三大關鍵舉措、四大重點領域、五大推進載體”全面展開。其中四大重點領域是指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建設。
國家層面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分解為三個階段完成,即2014年6月前、2015年和2017年,每一項工作都明確了牽頭與配合的中央部委,權責清晰。其中,2014年6月底前要完成的任務包括:推動部署建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逐步納入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提出加強政務誠信制度建設的方案;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證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代碼制度的方案;建立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2015年要完成的任務包括下列項目:推進商務誠信建設;出臺并實施政務誠信制度;出臺并實施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出臺并實施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2017年要完成的任務是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的統一平臺,實現資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