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貴祥
劉貴祥: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又是司法的最后一個環節,是勝訴當事人實現權益的最終保障,對于維護法律權威、實現公平正義、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但一直以來,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的行為,嚴重妨礙了執行工作,是長期制約執行工作發展的“老大難”問題。近年來,人民法院不斷加大對不守信用、不講誠信行為的打擊力度,但全國法院執行案件逐年增多,2015年達到了460多萬件,“案多人少”矛盾比較突出,其中有大量案件存在規避執行現象,且手段不斷翻新,打擊難度越來越大。僅僅依靠人民法院一家單打獨斗,繼續沿用拘留、罰款等傳統打擊手段,已經很難滿足實際需求,各部門必須聯合起來,加大信用懲戒力度,建立聯合信用懲戒機制,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在取得上述成績的同時,聯合懲戒機制的一些欠缺也顯現出來。一是機制的系統性、協同性、規范性還有待進一步提升;二是聯合懲戒工作的常態化運行還沒有健全;三是懲戒領域范圍需要進一步拓展;四是懲戒措施的具體實現方式也要進一步完善。在這一背景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加快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法律制度”列為重要改革舉措,由最高人民法院牽頭落實。
記者:《意見》提出加強聯合懲戒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劉貴祥:《意見》緊緊圍繞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這一核心,規定了11類37項聯合懲戒措施?!兑庖姟贩挚傮w要求、加強聯合懲戒、加強信息公開與共享、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和加強組織領導共五部分60條。
記者:《意見》與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門出臺的信用懲戒規定相比,有哪些不同?將發揮怎樣的作用?
為了增強《意見》的實操性,便于落實,《意見》專門規定了懲戒措施的落實途徑。一是要求各聯合懲戒單位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聯合懲戒系統對接,通過網絡自動抓取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及時反饋懲戒情況。同時要加快懲戒軟件開發進度,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嵌入本單位的管理、審批、工作系統中,實現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進行自動比對、自動攔截、自動監督、自動懲戒。二是要求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制度,形成常態化的工作機制,各成員單位要確定專門機構、專業人員負責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各項任務落實情況并向社會信用建設部際聯席會報告。三是要求各負有信息共享、聯合懲戒職責的部門要抓緊制定實施細則,確定責任部門,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確保各項措施2016年年底前落實到位。
《意見》將加強聯合懲戒與被執行人合法權益保障有效融合。《意見》將堅持合法性原則作為首要原則,要求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要嚴格遵照法律法規實施?!兑庖姟吩谕晟葡嚓P制度機制中,專節規定了進一步完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要求嚴格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序決定是否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人民法院要建立嚴格的操作規程和審核糾錯機制,確保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準確規范;依法保障被執行人的救濟權;失信名單被依法屏蔽、撤銷的要及時解除聯合懲戒措施。